公房承租户今年将重签合同
公房承租户今年将重签合同 2010/1/66:22:48 【字体:缩小放大】
1月6日讯(海峡导报记者鲍娜)今年,厦门市现有的26000多直管公有住宅承租户,将要全部重新签订租赁合同。昨天,这项工作已经率先在岛外的杏林片区正式展开。新一年度租金会不会调整?原承租人过世后,合同如何签订?昨天上午,就这些市民比较关心的热点问题,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副局长郭俊胜在接听市长专线时,均给予了明确的解答。郭俊胜透露,这次重新签订合同,重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。
租金不做调整,按使用面积计租
直管公有住宅今年会不会涨价?昨天在接听市长专线时,不少承租户表现出这样的担心。
“体现公房的福利性质,租金暂时不会调整。”郭俊胜透露,新一轮合同签订并没有上调租金,承租户对此大可放心,但未来随着居民收入的提高和市场租金的变化,也不排除会有调整租金的可能。
据了解,与保障性租赁房按建筑面积计租不同,直管公有住宅均按使用面积计租。另外与以往所不同的是,这次签订采用新版合同,新版合同上还必须填写所有共同使用人的信息,防止多头占房的现象。为配合这次合同签订,市国土房产局也出台了相应的规定。
长期实际居住者可申请承租原住房
此外,部分直管公有住房存在实际使用人与承租人长期不一致情况。比如,原承租人早已死亡的,实际使用人长期以原承租人名义签合同、缴纳房租。
市国土房产局表示,对于此类符合条件的住房保障对象,实际使用人可申请承租该住房。
具体条件包括,一是实际使用人及其共同使用的家庭成员的住房和户籍条件,符合厦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申请的规定。
二是实际使用人由于历史原因长期(五年以上)实际使用该住房,持有房屋租赁凭据,实际缴纳房租,所在社区居委会提供相关证明,并经市公房管理中心认定属长期实际使用该住房。
三是与原承租人协商一致,原承租人愿意放弃承租权,且原承租人及其共同使用人已另行解决住房问题,承诺不再享受政府其他政策性住房优惠;对于原承租人死亡或长期下落不明的,除应提供相关证明外,还须在所在社区和媒体两次专项公示,确认承租权无争议。
直管公有非住宅租金今年要调整
除了直管公有住宅,厦门还有一些直管公有非住宅,且多分布在中山路一带。厦门今年将对这些公有非住宅租金做调整,经评估调整后的租金水平约是市场租金的80%。
按照新规,除公开招租的非住宅用房,单位或个人租用的直管非住宅用房从事商业、办公、生产等活动的,包括将住宅改为非住宅使用的,统一按市场评估租金标准进行调整。不过,直管非住宅用房由承租人自主经营的,可将缓调期限延长一年。因公益事业租用的,租金按市场评估租金的70%计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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